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是指依法取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接受受托人的委托,根据受托人制定的战略资产配置,为企业年金计划受益人的利益,采取资产组 合方式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管理的专业机构。
投资管理是企业年金基金运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关系到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关系到企业职工退休的生活保障,因此,投资管理人必须具备专业的投资管理人 员,专业投资管理工具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满足监管部门规定的从业条件。实现特定目的和策略的投资管理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投资管理应审慎地投资运 作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为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服务。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的主要职责为:
一是当前年金基金财产限于境内投资和香港市场投资。境内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债券回购,信托产品,债权投资计划,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养老金产品。香港市场投资指年金基金通过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二是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要对所投资的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和估值,并与托管人保持严格一致,投资管理人要自觉接受托管人的监督,严格 遵守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
三是建立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投资管理人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集合计划除外),提取20%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 基金投资亏损。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应当存放于投资管理人在托管人处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余额达到投资管理人所管理投资组合基金财产净值的10%时可以不再提取 。
四是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
五是根据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记录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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