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规定,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投资管理人管理费、投资交易费、银行汇划 费、审计费、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和其他费用。此外,账户管理人管理费由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另行缴纳。
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在规定的限度内收取管理费。其中,受托人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 ,托管人提取的托管费不高于托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投资管理人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2%,上述提取的管理费均直接从受托管理的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扣除。账户管理人的管理费按每月不超过5元人民币的限额,由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另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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