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 1.业务综述 (1)存款业务 A、活期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是一种随时可以存取、按结息期计算利息的存款,其存取主要通过现金或转账办理。活期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这种存款的特点是不固定期限,客户存取方便,随时可以支取。 B、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银行与存款人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客户若临时需要资金可办理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 C、通知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2)融资类业务 A、项目贷款 项目贷款是指我行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项目贷款期限灵活。我行项目贷款一般是中长期贷款,也有用于满足项目临时周转使用的短期项目贷款。 B、银团贷款 银团贷款是指获准经营信贷业务的多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组成银团,基于相同的贷款条件,采用同一贷款协议,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 C、贸易融资 a、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当企业在信用证或代收项下需要对外付汇时,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工商银行提供的融资服务,以及时对外付汇,并获得货运单据,尽早提取货物安排加工或销售。 b、进口TT融资 当进口企业采用货到付款方式支付供货商货款时,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在企业办理付款时,工商银行能为您提供进口T/T融资,以及时对外付汇,提升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c、提货担保 如进口企业已在工商银行办理进口开证业务,且该笔信用证项下货物已先于货运单据到达目的地,为避免高额的滞港费用或价格波动,企业可申请办理担保提货,工商银行可在未收到正本提单的情况担保您先行提货。 d、提单背书 进口企业在工商银行开立的信用证中规定的运输单据做成工商银行抬头,则需要由工商银行对正本运输单据进行背书授权,您方可提取货物。企业可以到工商银行申请办理提单背书业务,工商银行会在正本运输单据上背书并授权企业提取货物。 e、打包放款 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因组织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进货、备料、生产和装运而产生了资金缺口,企业可凭信用证正本向工商银行申请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融资。在货物装运后,企业到工商银行办理交单议付手续,收汇后再归还打包贷款。 f、出口押汇出口信用证押汇 出口企业在即期或远期信用证、托收项下办理交单后,如需要资金融通,工商银行可以凭企业提供的信用证、托收项下全套单据作质押,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为企业办理出口信用证押汇融资。 g、出口贴现 出口信用证贴现 出口企业在远期信用证、托收项下交单后,收到开证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报文,如需要资金融通,工商银行可以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为企业办理出口信用证贴现融资。 H、出口发票融资 出口企业和进口商约定以赊销的方式进行结算,备货出运后,如需融资,可将商业发票以及其他商业单据提交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据此为企业提供出口发票融资。 I、国际保理 出口企业在以赊销或远期承兑交单方式和进口商进行结算时,工商银行作为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共同为您提供的包括进口商资信调查、坏账担保、货款催收、销售分类账管理以及贸易融资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J、福费廷 出口企业在远期信用证项下交单后,收到开证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报文,如需要资金融通,工商银行可以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为出口企业提供无追索权的福费廷融资。 (3)国际结算业务 A、信用证 信用证是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出的、由开证银行凭规定单据履行到期付款义务的保证性文件。 (1)根据信用证项下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 (2)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分为: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预支信用证 (3)根据收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是否可以转让,分为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 (4)其他特殊信用证种类:背对背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等。 B、托收 托收结算是指委托人(债权人)向银行(托收行)提交凭以收取款项的金融票据或/和商业单据,要求托收行通过其联行或代理行(代收行)向付款人(债务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C、汇款 汇款是由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交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 电汇(TELEGRAPHICTRANSFER,简称T/T) 电汇是汇出行根据汇款人的申请,通过加押电传或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网络(SWIFT)方式,指示汇入行付款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其特点是:交款迅速、安全便利、费用高,通常适用金额较大的汇款或急用的汇款。 2. 信汇(MAILTRANSFER,简称M/T) 信汇是汇出行根据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通过邮局或快递公司传递给汇入行,授权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其特点是:费用较电汇低,收款时间慢。 3. 票汇(BANKER'SDEMANDDRAFT,简称D/D) 票汇是应汇款人的申请,由汇出行开立以其国外分行或代理行为付款行的即期汇票,交由汇款人自行寄送或亲自携带出国,凭票取款的一种汇款方式。票汇比较灵活简便,但却有丢失或毁损的风险,适用于邮购或支付各种费用。 (4)清算业务 A、代理行业务 我行与老挝当地各类商业银行的代理行业务往来主要包括:代理业务、信用证业务、担保类业务、结算类业务以及融资类业务等。为控制业务风险,建立代理行关系的银行可以在信用等级评定与授信的前提下,选择业务种类确定业务规模。 B、外汇资金清算业务 我行通过老挝国家银行同业清算系统、我行设在境外账户行的外币清算账户、SWIFT系统以及资金汇划系统为银行同业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外汇资金清算代理业务。我行通过客户在万象分行或我行总行清算中心开立的外币备用金账户,为客户提供汇出汇款与汇入汇款解付服务,代理客户进行多币种的外汇资金清算。 (5)担保业务 担保业务是指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以向相关受益人出具保函的形式对申请人的义务履行提供担保,并按我行规定的费率向申请人收取手续费和相关费用的业务品种。我行的担保业务主要包括融资类人民币担保和代理银行承兑汇票。适用对象为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银行同业及金融机构客户。
2. 非融资类保函 一、概念 非融资类保函是指银行应保函申请人的要求,向保函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保函申请人不履行某非融资类交易项下责任或义务时,承担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承诺。 二、种类和用途 非融资类保函包括贸易及工程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维修保函和付款保函等。 非融资类保函主要用于满足工程承包方自工程项目招标开始,至工程结束整个活动过程中的担保需要。 三、保函的转开与通知 中资企业在老挝承建的项目大多数是以中国境内的总公司作为项目承包方签署合同,从而由总公司所在地银行开立保函。老挝业主为降低跨境追索的风险与成本,一般均要求开立的保函需要老挝境内银行进行转开/通知。依托工行集团力量,具备转开/通知保函的区域优势、效率优势、价格优势。 四、特别说明 1、我行可以转开/通知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地区符合我行要求的所有银行开立的保函; 2、保函的转开/通知只需要客户提供保函申请人和受益人的相关信息,手续简单; 3、为满足客户对保函的时效性需求,客户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将业务需求及中国境内保函开立行的基本信息告知我行,以便我行主动与国内保函开立行取得联系,提高工作效率; 4、如国内保函开立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可以大大提高保函转开效率(转开仅需2个工作日)、降低成本费用,建议客户在国内、在老挝同时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保函业务。 五、准入条件 1、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2、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 3、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主合同条款完备,责任明确; 4、按规定需要提供保证金和/或反担保的,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证金和/或反担保; 5、能够按约定交付担保业务项下的有关费用; 6、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办理流程 第一步:客户向我行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有); 2、担保涉及的有关合同、协议、标书及其他能够证明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有关资料; 3、担保涉及的事项按照规定须事先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文件; 4、申请人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年度财务报表和当期财务报表(能够提供符合总行规定的全额低风险反担保的除外); 5、按本章要求需提供反担保的,反担保人应提供的资料参照总行有关规定执行; 6、按规定需要被授权客户提交的有关授权文件; 7、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二步:我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对该业务进行审查审批,提出业务办理的前提条件。 第三步:客户满足我行的审查审批条件后,办理此项业务。 第四步:若为信开方式,保函到期后,客户将保函正本移交我行。 注:对于首次办理此业务的客户,需要对客户进行评级授信,请提供如下资料: 1、贵公司申请评级授信的申请。包括:发展历程、经营模块、组织架构、高管情况、经营状况、竞争优势、主要风险及面临的主要困难、具体申请事宜等;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有); 3、现行公司章程、成立时的合同或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签字样本,及必要的个人信息,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签字样本及有效授权文件; 5、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 6、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应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7、经依法成立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和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报告。能够全额提供符合我行规定的风险系数为零的担保的客户无须提供财务报告; 8、现金流量测算及营运计划; 9、本年度及最近月份存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 3. 出口买方信贷 一、概念 出口买方信贷是指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保险的前提下,由我行向老挝买方(或买方银行、政府机构)提供中长期外汇贷款,用以购买中国出口货物或服务的融资方式,包括该类项目的再融资。 二、用途 用于中国境内大中型生产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实现全球化经营中需要银行提供的一种融资服务。 三、特别说明 1、在项目实施前期,我行可依据实际情况为中资企业出具融资兴趣函或融资意向函,为中资企业竞标增加筹码; 2、我行可为中资企业或老挝业主提供申请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通道,并协助沟通联络; 3、我行可为老挝业主担任项目融资顾问,设计融资方案; 4、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根据项目合同等确定一定的担保比例,我行据此确定融资结构及额度; 5、贷款款项直接支付给中国境内出口商; 6、贷款利率低于一般商业贷款。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客户向我行提供如下资料 1、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办意向函(如出口商为保险申请人)。 2、商务合同(或拟签订的商务合同的说明)。 3、出口商以中英文出具的排他性的委托我行为贷款安排行的委托函。 4、正式申请文件。 5、政府主管部门有关项目批准文件。 6、出口商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免赔部分提供的保证或经我行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 7、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二步:我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对该业务进行审查审批,提出业务办理的前提条件。 第三步:客户满足我行的审查审批条件后,办理此项业务。 第四步:配合我行做好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 第五步:贷款到期收回。 汇款到全球,安全、便捷。
4. 内保外贷业务 一、概念 内保外贷是指在中国境内企业向我行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的前提下,由我行国内分行为该企业在老挝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以下简称老挝投资企业)开出以万象分行为受益人的保函(含备用信用证),再由万象分行向老挝投资企业提供融资的业务。 二、用途 用于中国境内注册的优质企业下属的老挝投资企业在万象分行的担保融资。 三、特别说明 1、在中国境内企业提供符合中国工商银行规定反担保的前提下,准入门槛较低,业务流程规范,工作效率较高; 2、此项业务仅限于中国境内企业在老挝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 3、融资期限一般在3年(含)以内。 四、准入条件 (一)反担保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充足的反担保能力; 2、符合融资类保函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3、愿意为借款人融资向我行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反担保; 4、担保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被担保人(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2、如为境外贸易型企业,净资产与总资产比例不得低于10%;如为境外非贸易型企业,净资产与总资产比例不得低于15%; 3、已在境外依法注册; 4、已向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6、担保人和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借款人的融资业务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真实、合法的项目建设、贸易背景或其他融资背景; 2、贷款用途符合我国及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3、担保人和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办理流程 第一步:客户向我行提供如下资料 (一)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提供以下资料: 1、经过审计的上一年度和近期财务报表; 2、已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3、反担保意向函; 4、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借款人成立的相关批准文件及登记凭证; 5、担保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借款人须向担保人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在境外注册成立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2、借款人上一年度和近期财务报表; 3、境外投资项目或贸易背景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商务合同及有关管理部门文件等; 4、境外融资的相关资料; 5、借款及担保申请书; 6、担保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步:我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对该业务进行审查审批,提出业务办理的前提条件。 第三步:客户满足我行的审查审批条件后,办理此项业务。 第四步:配合我行做好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 第五步:贷款到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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