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非融资类保函是指银行应保函申请人的要求,向保函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保函申请人不履行某非融资类交易项下责任或义务时,承担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承诺。
二、种类和用途 非融资类保函包括贸易及工程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维修保函和付款保函等。 非融资类保函主要用于满足工程承包方自工程项目招标开始,至工程结束整个活动过程中的担保需要。
三、保函的转开与通知 中资企业在老挝承建的项目大多数是以中国境内的总公司作为项目承包方签署合同,从而由总公司所在地银行开立保函。老挝业主为降低跨境追索的风险与成本,一般均要求开立的保函需要老挝境内银行进行转开/通知。我行作为老挝北部唯一一家中资银行,具备转开/通知保函的区域优势、效率优势、价格优势。
四、特别说明 1、我行可以转开/通知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地区符合我行要求的所有银行开立的保函; 2、保函的转开/通知只需要客户提供保函申请人和受益人的相关信息,手续简单; 3、为满足客户对保函的时效性需求,客户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将业务需求及中国境内保函开立行的基本信息告知我行,以便我行主动与国内保函开立行取得联系,提高工作效率; 4、如国内保函开立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可以大大提高保函转开效率(转开仅需2个工作日)、降低成本费用,建议客户在国内、在老挝同时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保函业务。
五、准入条件 1、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2、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 3、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主合同条款完备,责任明确; 4、按规定需要提供保证金和/或反担保的,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证金和/或反担保; 5、能够按约定交付担保业务项下的有关费用; 6、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办理流程 第一步:客户向我行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担保涉及的有关合同、协议、标书及其他能够证明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有关资料; 3、担保涉及的事项按照规定须事先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文件; 4、申请人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年度财务报表和当期财务报表(能够提供符合总行规定的全额低风险反担保的除外); 5、按本章要求需提供反担保的,反担保人应提供的资料参照总行有关规定执行; 6、按规定需要被授权客户提交的有关授权文件; 7、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二步:我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对该业务进行审查审批,提出业务办理的前提条件。 第三步:客户满足我行的审查审批条件后,办理此项业务。 第四步:保函到期后,客户将保函正本移交我行。 注:对于首次办理此业务的客户,需要对客户进行评级授信,请提供如下资料: 1、贵公司申请评级授信的申请。包括:发展历程、经营模块、组织架构、高管情况、经营状况、竞争优势、主要风险及面临的主要困难、具体申请事宜等; 2、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 3、税务登记证; 4、现行公司章程、成立时的合同或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5、验资报告;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签字样本,及必要的个人信息,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签字样本及有效授权文件; 7、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 8、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应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9、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 10、经依法成立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和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报告。能够全额提供符合我行规定的风险系数为零的担保的客户无须提供财务报告; 11、现金流量测算及营运计划; 12、本年度及最近月份存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 13、预留印鉴卡及开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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